审批

第三步 审批

  2019-09-29   268(次)

1.我校举办国际会议在校内按照教育部要求审核报批:主办院所党委需对会议的学术性等问题履行审核职责,上报后经过科研部/社科部、党委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最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此后上报至教育部审批。为使会议得到顺利批复,请参考《在华举办国际会议指南》。

2.会议获得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会议的名称、主题、规模、举办时间和地点等。如需变更,须在会前2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