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学习

【通知】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日本校际交换项目报名的通知

  2023-09-19   305(次)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日本校际交换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项目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如下:

一、项目介绍

日本校际交换项目为我校与日本高校的学生交换项目,交换时间为一学年。根据校际交换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余下费用自理。被录取学生在按期完成交换、成绩合格并提交回国总结及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后,将有机会取得“全球南开”奖学金,校际交换项目资助额度视当年预算情况而定,具体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

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 平均分不低于80 分(百分制, 全部科目) ,部分院校要求更高,详见附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需根据各院校录取要求申报(不包含交流时为毕业学期学生)

5.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日本院校需要达到日语N1,个别院校可接受日语N2水平者申请。成绩未达标者不予通过审核。

二、校际交换项目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3924日(周日)24:00前,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在线南开网上办事大厅”(online.nankai.edu.cn)平台,选择“海外学习-长期项目申请(新)”,如实填写《长期项目申请(新)》,上传成绩单(教务处开具并盖章或至自助打印机打印或电子版成绩单截图)及日语语言成绩证明,填写成绩排名等信息,完成网上申请。

2.推荐:学院不晚于2023925日(周一)17:00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学校。

3. 面试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拟于20239月下旬组织面试考核(具体要求将通过飞书系统通知,报名同学请及时查收消息),之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4.公示:拟推荐名单经“全球南开”奖学金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认推荐交换资格。

三、关于“全球南开”奖学金的说明

1.“全球南开”奖学金将对校际交换项目提供一定额度的资助,用于学生交换时限内的国(境)外生活补贴、线上学习等费用,具体信息请参照《全球南开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取得交换资格的学生,如确定进行线下交换,须在出国(境)前至少30天在“在线南开网上办事大厅-出国出境-学生出国(境)申请”提交出国(境)申请,否则将无法取得“全球南开”奖学金。

3. 项目交换生按照我校与国(境)外高校协议按期完成交换学习且成绩合格,须在项目完成后,按要求提交回国总结及成绩单(上传至“在线南开网上办事大厅-出国出境-学生出国(境)总结”),否则将影响“全球南开”奖学金发放。

4. 未完成国(境)外交换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学生,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取消或削减为其发放“全球南开”奖学金的额度。

四、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认真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核对学生专业排名、在学期间表现等情况,予以公平推荐。

2.在项目申请系统填写志愿学校仅限日本高校,不得选择其他国家(地区)高校。

3.请申请人务必结合交换院校列表并提前登录接收院校网站,仔细阅读对交换学生的具体申请要求。如因不符合申请条件影响最终录取,学生自行负责。

4.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业计划,确认赴外交换学分转换的可能性及返校后课业的衔接性,并征得学院、导师、家人同意,以避免因交换影响课业甚至毕业。

5.如已取得同学期其他国(境)外校际交换项目推荐资格,将取消参加该项目面试资格。

6. 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7.学生根据第一志愿进行选拔。如果落选第一志愿,且面试成绩优异,在第二志愿未填报满的情况下,考虑其第二志愿。如果第一第二志愿均未入选,且面试成绩优异,并表示愿意调剂,可调剂入有空缺名额的学校。

8. 公示期后不得无故放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出入境时间、交流期限等。

9. 交换生应确保自身在国(境)外交换期间仍保有南开大学在校生身份。

10. 交换生应知晓赴国(境)外交换可能面临的疫情及其他不确定情况,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11. 所有学生面试通过后,即入选项目。如因个人原因退出交流,不得在来年申请任何校际国(境)外交流项目。(如果面试成绩未能支持入选本人所选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若有),且无其他学校愿意调剂,视为申请失败,可以再次申请之后批次的校际项目)。

12.所有项目均需要按照选定学期出行,若因学生个人安排变化无法前往,则本次交换机会自动作废。如果因为签证或者航班取消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顺利出行,可在对方学校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学期调整的安排。

13.项目如因出入境管理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发生变更,以相关政策和校方解释为准。

本通知亦将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海外学习”网页及“南开大学出国出境”公众号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师生服务科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2547

联系邮箱:jlcssfw@nankai.edu.cn

附件:2024年春季日本校际交换生项目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