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2023-02-15   51(次)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和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加强高校国际组织课程和教材建设,提升国际组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拓宽我国高校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我校入选该项目首批试点实施高校,现将申报2023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第一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重点资助教师赴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含学术类国际组织)短期工作,同时可资助教师赴国外的国际组织研究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国外高校开展国际组织相关研究。选派类别为访问专家,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外语水平应符合项目要求。申请时应为从事国际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开展国际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申请人应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提出申请时应入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且近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选拔方式、派出资助及管理办法等,请查看国家留学网2023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26)。

二、申请流程

请申请人填写《南开大学国家公派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学院公章,于310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wangxisi163@163.com,咨询电话:8535864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校内推选人员。申请通过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要求准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请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27),于4月10日-30日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参与遴选。

三、录取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南开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

录取结果将于20236月公布,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1231日。

 

附件:南开大学国家公派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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