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1春季部分奖学金交换生(日本院校)选拔通知
2020-09-30 2187(次)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工作。项目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如下。
一、项目介绍
部分奖学金项目
部分奖学金项目为我校与海外高校的学生交换项目,日本项目的交换时间为一学年。根据校际交换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余下费用自理。我校“全球南开”奖学金将给予各项目一定资助,具体项目院校名单与资助额度,请详见附件。
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 平均分不低于80 分(百分制, 全部科目) ;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也可申报。
5. 外语水平符合条件:日语水平达到申请院校的相应标准。
6. 部分海外高校另有特殊要求,详见该院校备注栏。
注:由于部分院校未能确认提名申请流程及授课方式(线上或线下),因此此次选拔后不能保证实际派出。相关事宜以对方院校要求及两国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二、部分奖学金项目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0年10月6日前,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线上南开”(online.nankai.edu.cn)平台,如实填写《学生长期出国境项目申请》,上传成绩单(教务处开具并盖章或至自助打印机打印)及语言成绩证明,填写成绩排名等信息,完成网上申请。
2.推荐:学院不晚于2020年10月7日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学校。
3.面试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有关部分奖学金项目面试考核(具体入围名单、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及“南开大学出国出境”公众号公布),之后确定预推荐名单。
4.公示:学校面向全校对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认推荐交换资格。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请复议,逾期不予受理。
三、关于“全球南开”奖学金的说明
1. “全球南开”奖学金将对部分奖学金项目提供一定额度的资助,用于学生交换时限内的境外生活补贴,具体信息参照《全球南开奖学金管理办法》。
2. 项目交换生按照我校与国(境)外高校协议顺利完成在外交换学习,均须在回国(境)之后方可按要求申请“全球南开”奖学金。
3. 未完成在国(境)外交换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学生,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取消或削减为其发放“全球南开”奖学金的额度。
四、其它
1. 各学院应认真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核对学生专业排名等资格,予以公平推荐。
2. 申请人应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经学院、导师、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
3.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公示期后不得无故放弃,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在学期间参加任何校际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
5.交换生应确保自身在国(境)外交换期间仍保有南开大学在校生身份。
6.交换生应知晓赴国(境)外交换所面临的疫情及当地社会治安等情况,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7.学生交换录取资格仅保留至2021年春季学期,若被选中交换院校所在地区因疫情严重或其他不可抗力无法前往,则该次交换机会自动作废。学生今后如想继续参加交换项目需重新报名、申请。
8.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本项目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报名学生应充分认识到疫情等因素对选派工作带来的不可预测性和由此产生的变化;报名即视为认可本通知,并务必服从学校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 2350254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