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推荐参加2019年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人选的公示
2019-06-12 392(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要求,现对我校拟推荐的2019年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6月12日-6月16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国际学术交流处负责人反映。
欧迎希(国际学术交流处 副处长)
电话:022-23508771
邮箱:nkouyx@nankai.edu.cn
办公地点:津南校区专家公寓5楼
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 | 所在部门 | 专业 | 年级 | 留学身份 | 计划留学单位 | 留学专业名称 | 申请资助期限(月) |
张佳玉 | 化学学院 | 化学工程 | 硕士二年级 | 进修生 | 以色列理工学院 | 无机化学 | 1 |
赵轩 | 化学学院 | 化学工程 | 硕士二年级 | 进修生 | 以色列理工学院 | 无机化学 | 1 |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