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本科生参加加拿大实习交流项目的通知
2015-09-24 2528(次)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2016年将继续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加拿大开展科研课题实习。据此,我校将选拔、推荐品学兼优的候选人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由基金委与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现将校内选拔要求及流程公布如下。
一、 选拔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 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4. 具备出色的英语口语及写作能力。
5. 选派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上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人员。
二、 选拔领域及实习内容
1. 专业领域主要但不仅限于自然科学、科技、工程与数学等。
2. 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 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课题实习;
2) 通过报告、会议及联谊活动等形式与加拿大各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 参加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举办的关于团队合作、问题解决、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方面的研讨会;
4) 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各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 准备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非学术性论文,就大学教育创新展开交流;
6) 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 实习期限及资助内容
本项目实习期限为3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相应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提供:实习期间2个月生活费、一次性中国与加拿大之间的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及签证申请费;
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将提供实习期间1个月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安排后勤事宜及组织项目活动等相关费用。
四、 选拔流程
1. 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5年9月27日前,根据个人志愿,参照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提供的可申请课题列表(http://www.mitacs.ca/GRI2016),填写《南开大学交换生申请表》后提交至学院负责部门,同时登录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网上报名系统https://lc.mitacs.ca/globalink,完成网上申请;
2. 学院推荐:学院进行审核,若同意推荐,则在学生提交的推荐表上签字盖章,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17:00前统一提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A203;津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1号工位);
3. 学校推荐:经学校综合考核后,确定推荐名单,在南开大学主页上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将组织被推荐人准备有关材料、进行网上申请等一系列后续工作,并将被推荐人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 基金委评审:基金委经审核后,与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共同评审,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将于2016年6-9月期间在加实习,实习人员不得延长实习期限或提前回国。
五、 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23503946/ 85358890
附件:
1. 《南开大学交换生申请表》
2. 项目手册
3. 致家长的一封信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5年9月24日
南开大学校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表 | |||||||
个人简况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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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 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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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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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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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号码 |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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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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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络人 |
| 关系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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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院校(http://www.mitacs.ca/GRI2015) | |||||||
志愿类别 | 院校 | 专业1 | 专业2 |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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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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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水平 | |||||||
种类 | TOEFL□ IELTS □ CET4 □ CET6 □ |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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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语言 |
|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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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成绩 | |||||||
GPA |
| 专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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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陈述 | |||||||
(请陈述申请此项目的原因、自身具备的优势条件、曾获得的奖励等内容,可另附纸) | |||||||
本人承诺上述所填内容及提交的其它材料真实无误,如上述信息虚假不实,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本人知晓申请本项目将会对选课、学分、保研等产生的影响,自愿申报。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院系推荐意见 | |||||||
(请陈述推荐该名同学申请此项目的原因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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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愿意推荐该名同学申请此项目,并保证该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学院将履行监督职责,保证该生遵守学校有关学生交换事宜的规定,向该生申明若公示期满后中途退出项目的严重性,同时确保此推荐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 |||||||
学院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如暂无护照,请填写正在申请; | |||||||
2. GPA成绩以平均分/100分形式填写;专业排名以名次/专业人数形式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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