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03-17 1754(次)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通知和我校孔子学院的实际需求,我校现选拔推荐合格的汉语教师赴孔子学院任教。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1.葡萄牙米尼奥大学孔子学院 1人(要求:汉语国际教育学或汉语语言学硕士毕业,讲师及以上职称,英语流利)
2.韩国济州汉拿大学孔子学院 3人(要求:对外汉语、中文、外语类本科毕业,助教及以上职称,英语或韩语流利)
3.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孔子学院1人(要求:汉语言文学或英语语言文学硕士毕业,讲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教学经验,英语熟练)
4.法国诺欧商务孔子学院2人(要求:法语专业硕士毕业,讲师及以上职称)
二、其他岗位要求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者,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6.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
7.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4月8日。
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 注册报名后,查询岗位需求及任职详细要求,并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2.资格审查
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
3.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者免笔试。考试时间定于4月24日至26日。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录取培训
考试合格者需按要求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函等书面材料。
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定于7月中旬举办,共3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并与外方协商确定。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四、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15年4月8日截止。
六、联系方式
南开大学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电话:23503907
传真:23506952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电 话:010-58595735/5737/5740/5741/5711/5905/
5908/5909/5911
传 真:010-58595904
邮 箱:shizi@hanban.org
网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651182-823/803
邮 箱:shizi_support@hanb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