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香港高校学生来我校开展交流合作项目的通知
2012-12-26 8857(次)
各专业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高校的交流与合作,2013年度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交流合作项目开始申报,相关费用可申请资助。
一、资助范围:
香港高校来南开大学学习、科研、实习的学生和带队教师。具体项目可包括学生参加我校明年暑期小学期课程、讲座、学术竞赛、社会服务等活动。
学生可以是学习时间超过4周的香港高校长期生;也可以是短期生,学习时间为3天至4周(如安排实习活动为4周,其中课程学习2周,实习考察2周)。
香港教师讲学活动不在此项目资助范围之内。
二、资助内容:
学费、住宿费(学生宿舍)、生活费、交通补助。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3年3月10日至12月30日。
望各专业学院积极与香港高校联系,于2013年2月9日(周六)上午12:00之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董霞、李华
电话:23508632、23503481
传真:23506952
E-mail:nkexchange@gmail.com或nklihua@gmail.com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