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专家

Foreign Expert

专家短期讲学

关于外专引智项目报销流程以及项目资助范围与标准

管理员   2017-09-21   495(次)

外专引智项目(包括常规项目、学校重点项目和夏季小学期聘请专家项目)申报需在“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中进行,网址:http://222.30.44.243 ,申报提交后由学院B级用户审批和学校审批通过后方为立项。项目执行完毕且总结提交至外专引智服务系统后,可以进行报销手续。

学院报账单制作完成后需经学院主管外事副院长或外事秘书审核签字,确认经费没有超标使用且项目成果已经在线提交。之后项目负责人或外事秘书可持该报账单到国际交流处,交流处在学院外事副院长或外事秘书已经审核签字的情况下会加盖交流处业务公章,该报账单方为有效,可投递到学校报账大厅。

专家来校后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邀请人或学院先行垫付,但为方便专家来校后的生活,专家来校时间超过6天以上的,可以提前进行生活补贴报销(不必等到提交项目成果后),其他费用需提交项目成果后一起报销。 

为规范管理,避免重复报销,请务必将所有费用单据汇总后一次性报销,学校不接受单项费用报销。    为调动各学院聘请外籍专家的积极性,国际交流处再次上调引智项目经费报销标准上限,具体详见附件。附件中资助标准为国家规定标准上限,超标、超范围使用,视为违规,后果自负。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6年12月                    

附件:南开大学关于外专引智项目资助范围和标准的暂行规定    引智项目外籍专家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单次来校合作研究或短期讲学不超过3个月。 

一、引智项目专家资助范围:基本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讲课费、专家补贴、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等费用,学校常规项目不报销国际旅费。二、引智项目专家资助标准    1.国际旅费是指外籍专家从国(境)外口岸到中国出(入)境口岸之间的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或其他交通费用。此项据实报销。    

2.讲课费是指邀请短期外籍专家(与我校无聘用或任职关系)来校授课、举办讲座所支付的报酬。讲课费支付上限为副教授2500元/次(税前), 教授3000元/次(税前)。原则上,外籍专家来校时间为2天1晚至4天3晚,最多支付1次讲课费;5天4晚到7天6晚间最多支付2次;多于7天以此类推计算讲课费。已支付讲课费者,不再资助专家生活补贴。讲课费和专家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其一。    

3.专家生活补贴是指用于外籍专家来校期间的个人费用。专家生活补贴标准上限为税前1000元/天,按来校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最长不超过专家单次入境日起至出境日止的天数。    

4.住宿费是指资助专家来校期间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住宿费资助上限为500元/天,院士或国际知名的高端专家可放宽至700元/天。住宿费需凭有效发票和支出明细单,按专家实际住宿天数在资助标准内据实报销。长期租房的外籍专家根据实际居住天数,凭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有效发票在资助标准内据实报销。外籍专家如在校内住宿,需联系接待服务中心领取预定确认单,由邀请单位作为住宿担保、邀请单位指定联系人使用本人信用卡预授权或缴纳现金作为房费抵押,同时缴纳钥匙押金。外籍专家如在校外宾馆住宿,需由邀请单位指定联系人先行垫付住宿费。外籍专家离校后,由邀请单位在引智系统中提交成果总结,方可报销住宿费。    

5.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专家从抵达我国的出(入)境口岸往返我校的火车、汽车等交通费用。此项凭租车公司的发票或校车队的收据在报销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汽油票不能报销。报销标准为:天津机场往返用车:200×2=400元,北京机场往返用车:800×2=1600元。    6.市内交通资助上限为80元/天,最多资助5天,以出租车票形式实报实销。 

三、夏季小学期专家资助标准    夏季小学期期间聘请外籍专家来校授课,如已支付讲课费,则不再资助专家补贴。夏季小学期讲课费按周计算,周课时数12课时以内的资助标准为6000元/周(税前),周课时数超出12课时的为8000元/周。其他项目资助标准与学校重点项目外籍专家一致。     

上述标准由2017年1月起执行,国际交流处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