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专家

Foreign Expert

长期签证流程

长期外籍专家(教师)在华居留手续

管理员   2012-11-26   1271(次)

 

持职业签证(Z签证)入境的外籍专家(教师)应在到校后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具体时间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办理《外国专家证》

《外国专家证》(Foreign Expert Certificate)是外国人在华合法工作的证明,聘用单位应在新聘外教抵达学校后一周内协助外籍教师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转聘外教应在与前任雇主的聘任合同到期前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办理。

新聘外教提交材料

 1、外籍教师及随行家属护照复印件(个人信息页、护照有效期页、签证页、入境验讫章页)

 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

 3、本人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随行家属二寸照片1

 4、随行家属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社会保险证明。

 转聘外教提交材料:

 1、原聘单位的推荐信原件(正常离职、无经济纠纷)(原件)

 2、专家本人及随行家属的有效护照和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1张申请人及随行家属的2寸正面免冠照片

 4、有效工作合同复印件(盖骑缝章)

 5、原《外国专家证》复印件和注销证明书(原件)

 6、个人简历外文及中文翻译件(盖章)

 7、最高学历证书及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原件备查)

《外国专家证》办理流程

1、外籍教师在聘用单位报到后,由合作教师或指定人员协助外籍教师准备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报交流处。

2、交流处向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提交在线申请并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和公函。

3、天津市外国专家局审核批准后给予签发《外国专家证》。

二、 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国人居留许可》是外籍教师在华合法居留的证件。持职业签证(Z签证)入境的外籍教师和随行家属必须在入境之日起30天之内(职业签证到期日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逾期每天罚款500元人民币。正常办理需要5个工作日。

《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一般和《外国专家证》的有效期同,每次办理最长不超过365天;外籍教师可以在《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且无需办理再次入境签证。

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的申请材料

1、《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可向国际学术交流处索取)

2、外籍教师及其随行家属的护照

3、《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住校内专家楼免提交)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原件(延期《外国人居留许可》时可免提交)

6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函(可向国际学术交流处索取)

《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程序

1、聘请单位合作教师或指定人员协助外籍教师准备申请材料报送交流处。

2、外籍教师本人及其随行家属持申请材料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与负责警官面谈并照相。(延期《外国人居留许可》时此项手续可免除)

3、递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外籍教师本人凭受理凭证到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缴费并领取护照,办理一年有效居留许可的费用为800元。

 

居留许可申请函.xls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第3页.docx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第2页.docx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第4页.docx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第1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