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专家(教师)来华手续
2012-11-26 1013(次)
首次从国外来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80天以上的外国专家或外籍教师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请职业签证(Z签证)入境。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所需材料
(1)外籍教师提供的材料
1、护照复印件
2、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若有专业培训证书,如TESOL、TEFL等证书,可一起提供)。
3、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和著述等情况)
4、经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5、购买保险凭证(外教教师来华前应购买中国境外医疗保险,所购险种应确能覆盖在华工作期间所发生意外、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
7、2寸(37*37)免冠正面近照(电子版)
8、如外教曾经在华工作过,需提供上一个工作单位国际处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专业人员推荐信》原件1份
如有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随行,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9、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婚姻关系和子女关系证明
10、配偶及子女的护照复印件
11、配偶及18岁以上子女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12、配偶及子女2寸免冠正面近照(电子版)
(2)聘请单位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中文译文
2、最高学历中文译文(如原件为外文)
3、标准聘用合同
二、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流程
1、 聘用单位将以上材料报送交流处;
2、 交流处向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提交在线申请并报送申请材料和公函,由天津市外国专家局审批并签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三、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相关事宜请电询交流处专家科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第2页.docx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第4页.docx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doc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第3页.docx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第1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