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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球南开”公能人才全球成长计划--南非开普敦中非人文交流项目申请通知

  2024-04-23   10(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各项要求,服务“南开卓越公能人才培养体系3.0”及国际小学期建设发展,更好地为我校同学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卓越成果与多样实践,学校将于国际小学期期间正式设立“全球南开”公能人才全球成长计划。该计划以人文素养培养与文化体验感悟为重点,将以整建制、定制化项目为载体,鼓励各位同学通过课程学习、青年交流、企业参访、社会实践等多样形式培养全球胜任力,为在世界舞台讲好“南开故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现结合计划整体安排,就首期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自“一带一路”提出以来,中国对非洲合作秉持的“真、实、亲、诚”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已成为全球发展合作共识。十余年来,中非共建“一带一路”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赢得了非洲人民的高度认可。2023年,金砖国家峰会在南非举办,中南两国间的合作不断发展。对此,“全球南开”公能人才全球成长计划首个项目将选址南非开普敦,项目将聚焦“一带一路”建设及中非友谊,项目期间同学们将会从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维度感受中非交流丰硕成果。

二、项目安排

地点:南非开普敦

时间:202477日至713日(共7天)

三、项目内容

1.学习体验。本次项目将安排系列讲座,从历史、文化、经济等多方面进行背景教学与讨论,帮助同学们了解非洲大陆经济社会现状、南非历史与文化,展望中非合作前景。

2.交流体验。以实地参访驻当地中国企业、当地社区,实地参观“一带一路”建设成果等形式,加深同学们对中非合作的了解。

3.文化体验。组织多彩文化活动,通过赴当地高校交流、城市文化参访等活动,帮助同学们沉浸式体验南非历史文化。

四、申请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

4.学业成绩要求:GPA 2.8/4.0(低于该GPA成绩的同学将基于个案情况考虑)

5.语言水平要求:英语最低要求:雅思6.5 /托福79/四级493 /六级450/Duolingo 105/Itep 4.5/高考英语120

五、项目费用及资助

本次项目费用为1925美元,费用包含当地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签证费用及往返机票不包含在项目费用中。该项目为“全球南开”奖学金资助项目。项目同学须遵守学校出国(境)管理各项要求,在外须遵守学校外事纪律,符合条件的项目同学在项目结束后将取得“全球南开”奖学金,视报名人数及“全球南开”奖学金情况资助1-1.5万元,具体以实际发放为准。(注:项目费用根据参与人数会略有上下浮动,以最终缴费为准)

六、申请流程

1.报名:拟报名同学请于202456日(周一)中午12:00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在线南开网上办事大厅”(online.nankai.edu.cn)平台,选择“海外学习-短期项目申请(新)”,如实填写《短期项目申请(新)》,上传成绩单(教务处开具并盖章或至自助打印机打印或电子版成绩单截图)及语言成绩证明,填写成绩排名等信息,完成线上申请。

2.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视报名情况可能会安排面试),将推荐至“全球南开”奖学金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认推荐资格。

3.行前准备:项目入选同学须完成校内出国(境)申请,学校将统一提名至项目合作单位。此后,项目入选同学在项目合作单位指导老师帮助下进行项目缴费、机票订购、证照及签证办理、保险购买等有关工作,其中机票须按要求选取统一航班,本次项目全程同进同出。

七、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团组人数上限为15人,如报名人数超出15人,学校将组织统一面试选拔。

2.项目参与学生应为南开大学在校学生,并确保自身在国(境)外期间仍保有南开大学在校生身份。

3.项目录取名单一经公示,相关学生即入选项目。如因个人原因退出,不得在来年申请同类项目及校级交换项目。

4.参与项目学生须在出国(境)前“在线南开网上办事大厅-出国出境-学生出国(境)申请”提交出国(境)申请,且在项目完成后,将回国总结等附件上传至“在线南开网上办事大厅-出国出境-学生出国(境)总结”(须以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形式展现个人收获及交流成果),否则将无法取得“全球南开”奖学金。

5.暂定日程安排请详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1.校内手续相关问题

联系人:阎老师,张老师

电话:022-23502547022-23502990

2.项目内容相关问题

联系人:项目合作单位黄老师

电话:020-8758603515002166793


附件.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423


* 项目日程以最终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