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南开大学本科生海外学习奖学金寒假项目资助办法
2016-10-20 2710(次)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和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加快“全球南开”的进程,鼓励我校本科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学校特设立“南开大学本科生海外学习奖学金”,针对2017年寒假项目,具体资助办法如下。
一、 名额
8名
二、 申请条件
(一)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学习成绩平均分达到专业前20%(含ABCDE所有学分);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三)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四) 已获得学校或对方高校提供的其他类别出国(境)奖(助)学金不可申请。
三、 项目信息
(一) 时间:2017年1-2月。
(二) 内容:据《南开大学2017年寒假短期项目报名通知》中的项目列表(可至国际学术交流处-海外学习-短期项目查询)。
四、 选拔办法
(一) 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确定拟参加的项目后,填写《南开大学本科生海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自愿向各专业学院提交申请;
(二) 推荐:各专业学院应进行公开选拔,确定人选后于2017年11月20日前推荐至学校;
(三) 评定:国际学术交流处、教务处和校学生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确定资助资格。
五、 资助与管理办法
(一)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人民币
(二) 发放方式: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三) 申请和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学校公示后无故放弃资格者,将取消其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并不可再次申请。
(四) 受资助者在海外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或逾期不归者,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奖学金。
六、 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 派出科
电话:022-23502547
传真:022-23502990
地址: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A203;
津南校区-外国专家公寓504
附件:南开大学本科生海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国际学术交流处 教务处 校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