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选拔2016年秋季学期“欧洲伊拉斯莫斯+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16-06-02 2757(次)
各有关院系:
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欧洲伊拉斯莫斯+奖学金项目”申请工作。该奖学金由我校与合作院校共同申请,由欧盟资助,第一批奖学金项目合作院校为波兰罗兹大学、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葡萄牙米尼奥大学。
一、项目介绍
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外语水平符合雅思6分、托福80分以上、或语言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B2 级。
5,获得该奖学金名额的同学可享受往返机票,每月生活费和学费减免的资助。
6,项目由我校与外方院校合作申请的欧盟经费支持,一切条件以实际操作为准。(详细参见附件1《欧洲伊拉斯谟斯奖学金项目信息表》)
二、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 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根据个人志愿如实填写《南开大学欧洲伊拉斯谟斯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将该表纸质版提交到学院负责部门。
2. 推荐:由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表,于2016年6月8日下午15:00 前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交流科(津南校区: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专家公寓501室)。
3. 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安排有关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考试后根据学院推荐、成绩排名与申请人所报志愿确定预推荐名单。
4. 审定:学校将最终名单发奖学金合作院校审定,确认录取资格。
三、其它
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并予以公平推荐。未加盖学院公章的《南开南开大学欧洲伊拉斯谟斯奖学金项目申请表》视为无效。
请申请人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经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公示期后不得无故放弃,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参加任何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交流科
电话:23508632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
1、南开大学“欧洲伊拉斯谟斯+奖学金项目”信息表
2、南开大学“欧洲伊拉斯谟斯+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