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申领
2020-11-25 2767(次)
持Z签证入境的外国专家入境后应立即(最晚不超过一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申领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 清单 | 纸质/电子 | 要求 | 备注 |
1 | 申请表 | 纸质/电子 |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章。 | 院系经办人协助填写申请表内容。 |
2 | 申请人所持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 | 纸质/电子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 | 护照需要与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所持护照一致。 |
3 | 聘用合同 | 纸质/电子 | 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已提供的可不再重复提供。 |
4 | 体检证明 | 纸质/电子 | 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时间在6个月内。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应提供。 |
5 | 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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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专家,可在境内直接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所需材料及流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即A类人才);
2.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应先行注销现有工作许可)。